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
文件的公告
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,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,经与相
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,广发基
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6 日起,调低旗下部
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。现将有关修订内
容说明如下:
理费率及托管费率,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。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
调整情况参见附件,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
相应进行必要修订。
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。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、
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将在本公司网站
( www.gffunds.com.cn )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
(http://eid.csrc.gov.cn/fund)发布。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,
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、
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。
投 资 人 可 访 问 本 公 司 网 站 (www.gffunds.com.cn)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
(95105828 或 020-83936999)咨询相关情况。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
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
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
见。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和基金产
品资料概要(更新)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
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
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基金管
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,基
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责。
特此公告。
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附件:相关基金名单(及费率调整安排)
调整前 调整后
基金主 (%/年) (%/年)
序号 基金名称
代码 管理 托管 管理 托管
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
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
证券投资基金
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
证券投资基金(QDII)
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
证券投资基金
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产指数
证券投资基金(QDII-LOF)
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
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(QDII)